CNAS-CL01-A025-2022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 在校準領域的應用說明
時間:2022-01-12
本文件適用于申請和已獲準 CNAS 認可的校準實驗室。
本文件的附錄 A 適用于在非固定場所(如現(xiàn)場校準)實施校準活動的實驗室,附錄 B 列出了在非固定場所實施校準對設施、設備、環(huán)境或校準方法等有特殊要求的測量設備。
本文件不適用于醫(yī)學參考測量實驗室。
本文件相關條款中與注冊計量師和職稱相關的要求對境外實驗室不適用。
CNAS-CL01-A025:2022《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校準領域的應用說明》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發(fā)布, 2022 年 1 月 20 日實施 , 其中部分條款對已獲認可機構的監(jiān)督評審 、復評審過渡期至 2024 年 1 月 20 日。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2022 年 1 月 20 日之前提交的初次認可申請、擴項申請以及已發(fā)出現(xiàn)場評審通知的復評、擴項、監(jiān)督評審,執(zhí)行舊版文件。
2022 年 1 月 20 日之后提交的初次認可申請、已獲認可機構的擴項申請,須滿足新版文件。
2022 年 1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 月 20 日, 已獲認可機構的復評審、監(jiān)督評審, 執(zhí)行新版文件, 6.2.2 . 1a)和 b)、6.2.3 、6.3.3、7.11.1 條除外(過渡期內(nèi)不適用); 但已獲認可機構的復評審 、監(jiān)督評審合并擴項評審的,須完全滿足新版文件。
2024 年 1 月 21 日起,所有申請和評審必須完全滿足新版文件。